小黃超收名堂多 交通局︰一律違法
更新日期:
2010/04/16 04:11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計程車司機超收名目越來越多,網路上撻伐 聲浪四起,有人抱怨被超收「等候費」,經A地、B地最後到達目的地C地,司機除了按表收費,還要求加收300元「等候費」,被網友批為「最扯」的名目。
台 北市政府交通局昨天強調,所有超收項目全部違法,依法計程車司機只能按表計費,只要一超收都可以向交通局申訴,申訴電話︰2759-2677,乘客必須記 下車號或車隊名稱,交通局會找司機當面溝通,追討回超收的費用。
台北市計程車消費糾紛多,近日網友在「批踢踢實業坊」上抱怨有運將居然超收「等候 費」,有網友搭計程車要到多處地點,每個地點短暫停留數分鐘,停留期間也都照常跳表計費,結果到達目的地後,計程車司機居然獅子大開口,認為停留地點過 多、等待時間過長,除了按表收車資225元,還要加收300元。
除了「等候費」,最常見被超收的項目則是「嘔吐費」,由於台北市警察取締酒 駕十分嚴格,不少人喝醉了搭計程車回家,卻嘔吐在車上,被司機要求加收50到100元不等。此外,司機幫忙提拿行李、打開行李廂、抬輪椅等,也常見加收 10元到50元不等。
交通局強調,過去曾經明文規定可以加收「叫車」以及「提拿行李」兩種項目費用,但民國96年即已取消,目前收費項目只 有按表計費,不管是什麼車隊,只要超收項目一律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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