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6日 星期五

瘦肉精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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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是一類動物用藥,有數種藥物被稱為瘦肉精,例如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及克倫特羅(Clenbuterol)等。將瘦肉精添加於飼料中,可以增加動物的瘦肉量、減少飼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但因為考慮對人體會產生副作用,各國開放使用的標準不一[1]台灣2007年也因為預備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2],開放使用,造成養豬戶抗議此舉將使含瘦肉精成分的肉品大量進口、危害生計等新聞事件。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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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用途與副作用

瘦肉精屬於乙類促效劑(β-agonist),它可以促進蛋白質合成,會讓隻多長精肉瘦肉)、少長脂肪,可加在豬飼料裡供豬隻長期食用;飼養成的豬隻,體形健美,利潤比較高。養殖戶可以將瘦肉精拌入豬飼料中餵豬後,能使豬肉快速生長精肉。豬在吃了瘦肉精之後,瘦肉精主要積蓄在豬、豬等處[3]。如果不依照規定使用使得殘餘量過高,食用大量的豬肝、豬肺後—就算是熟食也一樣,可能會立即出現噁心、頭暈、肌肉顫抖、心悸血壓上升等中毒癥狀。

[編輯] 用量規定

有許多化學物質被稱為瘦肉精,其中培林(Ractopamine)毒性極低、代謝快速(無累積性),因此被美國等國家允許添加入豬飼料[4],日本也允許使用培林的豬肉進口。目前全世界有美國等24國開放使用培林,有160多國仍禁用。[5]

各國的瘦肉精(培林)使用量規定如下:

國家組織 用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 禁用[6]
中華民國台灣 禁用
2007年8月,考慮解禁培林[7]
2007年11月,通知將全面禁用克倫特羅[8]
歐盟 禁用[9]
美國 國內:培林殘量50ppb
出口至歐盟:禁用[10]
日本 進口:培林殘量10ppb
國內:禁用
紐西蘭 進口:培林殘量10ppb
國內:禁用
加拿大 培林殘量40ppb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 培林殘量10ppb
其它瘦肉精:幾乎都禁用
世界衛生組織 培林殘量40ppb
其它瘦肉精:幾乎都禁用

[編輯] 台灣相關事件

中華民國台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2006年10月11日[11]公告Ractopamine(培林)、Salbutamol(沙丁胺醇)、Terbu-taline、Clenbuterol等四種受體素(俗稱瘦肉精)為動物用禁藥;養豬戶一旦被查獲使用禁藥,可依法處四個月有期徒刑

2007年,台灣檢 驗出部份美國進口的豬肉含有瘦肉精,原因可能是更換更靈敏的儀器使得過去無法驗出的極微量瘦肉精被驗出;而後又檢驗出少數台灣本土豬肉含有瘦肉精。但是這 些豬肉的瘦肉精種類符合美國標準、而殘餘量遠低於10ppb(1ppb是指重量的比例為「十億分之一」),也就是說光論瘦肉精殘餘、不會傷害食用者(一天 吃數十公斤以上的豬肉、瘦肉精攝取量才有危害可能、但此食用量已經超過人類的能力);至於瘦肉精殘餘量較高的內臟,大量食用則可能會有安全顧慮[12](大量食用內臟本身就是不健康的行為)。真正令人擔心的是台灣豬肉疑似使用其他高毒性藥物[13]

自由時報的新聞分析[14]則指出,台灣的養殖標準嚴苛的不合理、但沒有認真控管;禁用相對安全的瘦肉精,結果是走私進口的瘦肉精可能比禁用前使用的合法瘦肉精更危險,這樣對養豬戶及消費者會造成嚴重傷害。

[編輯] 各種意見

  • 民進黨立委吳明敏曾經認為是台灣的標準不合理[15];但目前認為禁用瘦肉精可以減少豬肉進口量,保護國內豬農[16]
  • 台灣團結聯盟立院黨團支持禁用瘦肉精[17]
  • 民主進步黨黨主席及多名立委反對解禁[18][19]
  • 國民黨籍馬英九:「因為我們國人吃內臟的比例比美國人多,所以把關要更嚴格」[20]
  • 國民黨籍彰化縣長卓伯源認為瘦肉精殘餘無害,最多少吃內臟就好[21]
  • 台灣養豬農民群起反對開放瘦肉精,也是為了減少美國豬肉進口。[22]
  • 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雜誌節目《獨立特派員》2007年9月2日播出的〈豬事不順〉專題指出,瘦肉精問題所牽涉到的,不僅是健康問題,還有經貿問題與政治問題。[23]

[編輯] 利益關係

  • 台灣的畜牧業,平均一年的飼料用量達八百萬公噸。每公噸飼料所需瘦肉精約五百元,估計,一年瘦肉精需求量可達四十億元。[24]
  • 瘦肉精可以減少飼料使用、降低成本。[1]
  • 禁止瘦肉精豬肉進口是一種有效的貿易障礙、可以保護台灣國內豬農;但若禁令無法在國內確實執行、無法有效杜絕肉類或瘦肉精走私,就是寧願犧牲消費者也要保護豬農(因為違法使用的瘦肉精品質堪慮)。

[編輯]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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